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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塑料、小镀锌、小浴柜…长葛“散乱污”企业10月底前要全取缔!

9月25日,我市印发《长葛市“小塑料”“小镀锌”“小浴柜”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,进一步推动“散乱污”企业整治取缔工作,彻底解决小塑料加工行业、小镀锌、小浴柜污染问题。

小塑料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

按照“全面摸排、分类整治、健全机制、长效监管”的总体要求,以老城镇为主,全面排查全市范围内的小塑料加工行业,严格按照“断水断电、拆除设备、清除原料、恢复原貌”的标准,全面关闭取缔不符合产业准入条件、非法建设和生产经营、污染严重的小塑料加工户,实现小塑料行业动态清零,杜绝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。

>>小塑料加工行业取缔行动四个阶段:

一、宣传发动,全面排查阶段(9月25日至9月30日)

通过发布整治公告、悬挂横幅、发放公开信、出动宣传车等形式,深入小塑料加工户开展动员宣传,明确整治任务及要求,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准备工作。同时全面排查小塑料加工行业,摸清底数,登记造册,切实做好全面取缔行动准备工作。

二、集中取缔阶段(10月1日至10月31日)

对列入关闭取缔范围的小塑料加工户要于10月15日前自行拆除关闭,对逾期未自行拆除到位的,由辖区属地镇(办)牵头,与市公安、市场监管、自然资源和规划、环保、电力等部门抽调专人协调配合,组成综合执法组,开展联合执法行动,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取缔。

三、检查验收阶段(11月1日至11月15日)

市委市政府督查局、市攻坚办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,对各相关镇(办)全面取缔小塑料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,通报相关情况,并将全面取缔专项整治成效作为年度环保责任目标考核依据。

四、长效管理阶段(11月16日至长期)

各相关镇(办)、责任部门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,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要求,对监管薄弱环节严密监控,对重点区域、重点企业加强日常巡查,高度防范,堵塞漏洞,坚决遏止小塑料加工户死灰复燃,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。

长葛市小镀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

按照“全面摸排、分类整治、健全机制、长效监管”的总体要求,以董村镇为主,全面排查全市范围内的小镀锌加工户,严格按照“断水断电、拆除设备、清除原料、恢复原貌”的标准,彻底解决小镀锌无序发展、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,确保生态环境安全,保障群众环境权益。

>>小镀锌专项取缔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:

一、宣传发动,全面排查阶段(9月25日至9月30)。

各相关镇(办)要通过发布公告、悬挂横幅、张贴标语、发放公开信、微信群、公众号、广播会、出动宣传车、等形式,广泛开展小镀锌的危害性等宣传活动,对死灰复燃的小镀锌企业形成高压态势。同时,各相关镇(办)要结合前期排查及信访投诉情况,对辖区内小镀锌企业全面排查并建立工作台帐,登记造册,切实做好全面取缔行动准备工作。

二、部门联动,强制拆除阶段(10月1日至10月31日)。

对列入关闭取缔范围的小镀锌加工户要于10月15日前自行拆除关闭,对逾期未自行拆除到位,由各相关属地镇(办)牵头,与市公安、自然资源和规划、市场监管、环保、电力等部门协调配合,组成综合执法组,开展联合执法行动,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取缔。

三、检查验收阶段(11月1日至11月15日)。

市委市政府督查局、市攻坚办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,对各相关镇办)全面取缔小镀锌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,通报相关情况,并将全面取缔专项整治成效作为年度环保责任目标考核依据。

四、长效管理阶段(11月16日至长期)。

各相关镇(办)、责任部门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,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要求,对监管薄弱环节严密监控,对重点区域、重点企业加强日常巡查,高度防范,堵塞漏洞,坚决遏止小镀锌加工户死灰复燃,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。

长葛市小浴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

2019年12月底前,全市浴柜行业全面完成治理提升改造任务,VOcs排放全面达到省定要求;以和尚桥镇为主,整治关停一批证照不全、批建不符、环保设施老化且拒不整改、排放不达标,无法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的企业,彻底解决小浴柜无序发展、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,确保生态环境安全,保障群众环境权益。

>>>小浴柜专项取缔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:

一、宣传发动,全面排查阶段(9月20日至9月30日)。

通过悬挂横幅、张贴公告、发放公开信、召开企业治理工作动员会、出动宣传车等形式,广泛宣传小浴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、噪音、刺鼻漆味等对大气环境和身体健康带领的危害。同时,各相关镇(办)要结合前期排查及信访投诉情况,对辖区内所有浴柜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,分门别类,并登记造册。

二、集中整治阶段(10月1日至10月31日)。

对证照不全、批建不符、环保设施老化且拒不整改、排放不达标无法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的小浴柜加工户要于10月15日前自行拆除关闭,对逾期未自行拆除到位的,由各属地镇(办)牵头,与市公安、市场监管、自然资源和规划、环保、电力等部门抽调专人协调配合,组成综合执法组,开展联合执法行动,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整治

三、检查验收阶段(11月1日至11月15日)。

市委市政府督查局、市攻坚办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,对各相关镇(办)全面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,通报相关情况,并将全面整改提升工作成效作为年度环保责任目标考核依据

四、长效管理阶段(11月16日至长期)

各相关镇(办)、责任部门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,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要求,对监管薄弱环节严密监控,对重点区域、重点企业加强日常巡查,高度防范,堵塞漏洞,提升浴柜行业治污水平,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。

如何保障,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既定目标?

>>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,落实好专项整治工作;

>>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,抽调专门人员,密切配合,齐抓共管

形成合力,依法开展小塑料加工行业、镀锌行业、小浴柜专项整治工作;

>>市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妨碍执行公务违法行为,对于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

>>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涉嫌违法占地的,依法予以严厉打击;

>>市环保局负责依法做好关闭取缔企业的指导、监督、检查工作;

>>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严肃查处无证照经营、非法经营行为,协助做好专项整治工作;

>>市供电公司负责对被取缔关闭的小塑料加工户采取彻底断电措施,从严查处私自偷接电源行为。

>>市委市政府督查局、市攻坚办等部门对相关镇(办)全面取缔小塑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,严厉查处懒政怠政、包庇纵容、通风报信等违法违纪行为,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、逾期未完成专项整治工行动工作作任务的,严格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失职追责”有项行动工关规定,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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